2026年4月5日星期日

23:居銮霸王村-南峇山村沧桑史

 居銮霸王村-

南峇山村沧桑史

 

林方正

 


南峇山下的霸王村原始村景,最早的“霸王”形同“野人”,每日与野猪

为伍。(照片提供:郑志和)

 

「实际上,讲起来我并不是第一个霸王,」郑梅林说,「更早前,

这山区中就住着一位姓赖的工人,他才是真正的第一个霸王。

不过,他的屋子太简陋了,不像间屋子,而且现在他已经不住

在霸王村了。」


1963年11月下旬,离农曆冬至佳节还有几天,一名穷困的菜农,带着三名年幼的孩子和老伴,一份简单的行囊,从漫天红泥灰的豆沙路,转入山溪小径,抵达一片远离居銮市区的荒野,打算择地盖一所栖身处。

 

当这位饱受生活折磨的中年农夫――郑梅林,下定决心搬迁到这人烟罕至的荒野时,好心的朋友借给他160馀元,帮助他搬迁和建一间木屋。

 

在开始那几天,郑梅林一家餐风露宿,夫妇两人砍伐山树做柱子和屋樑,并花费10馀元购买10个大木箱,拆除箱头板做围牆,花了十几个工作日,终于建好一间简陋的屋子。

 

这是居銮驰名的霸王村――南峇山村第一间非法木屋。

 

「实际上,讲起来我并不是第一个霸王,」郑梅林说,「更早前,这山区中就住着一位姓赖的工人,他才是真正的第一个霸王。不过,他的屋子太简陋了,不像间屋子,而且现在他已经不住在霸王村了。」

 

郑梅林一家住进新屋,开始了另一段艰苦的生活。夫妇俩披星戴月,胼手胝足,白天到外做散工,晚上在屋子四週锄地种菜。回忆当时的情景时,郑梅林说,「我那时的心情有如当年从乡间初抵本邦时一样,只想埋头苦干,求取温饱。」

 

对屋旁经常出现的山猪脚印,郑梅林记忆犹新,「有一些朋友讥笑我一家人住在山芭,就算够运不给野兽吃掉,也要变成野人了!」

 

然而,郑梅林木屋孤单的处境并未维持多久。1966年杪,他的四週陆续搬来了另18家邻居,形形色色的木屋,在丛林中相继建立。

 

根据资料,这片荒野原属一批小园主临时地契胶园,大约在1960年前后,当局收回租权成为保留地段,因无人打理而荒芜,变成急需土地的贫民建屋的地点。

 

居銮市议会意识到这19间非法木屋存在的严重性,遂在1966年12月向这19间非法木屋发出拆迁通知书,并将非法建屋者控上法庭。12月19日,其中18人各被法庭判罚款50元,法庭并下令拆除非法木屋。

 

然而,当局对付18家木屋的行动,并未解决问题。相反的,市面上开始以讹传讹,指被罚款的木屋即算合法,一时间人群蜂涌而至,各自佔地建屋;更有人趁机以推泥机把山地剷平成屋地,待价而沽。短短两个月时间,那里的非法木屋遽增至60馀间,事态益发不可收拾。

 

由于推泥机开进这片山地,罗厘频频运进木料,一条通往非法木屋区的道路成型,更使「霸王村」的大名不胫而走。

 

在推泥机震耳欲聋的操作声中,不知那位好事之徒,神不知鬼不觉在村子入口处竖立了两块木牌。其中一块写着两行触目的文字,上行是国文的「KAMPUNG LAMBAK」,下行则是中文字「南峇新村」。另一块木牌以中文书写,大意是希望到此建屋者要照顾公众利益,切勿把木屋建在路中间,以免阻碍道路通行,俨然一纸通令。这两块木牌的出现,让人误以为这是一次集体大规模非法佔地建屋事件。

 

居銮县长在1967年3月间到霸王村实地视察,接着断然下令所有非法木屋必须在一个月内拆除。

 

「县长的命令有如晴天霹雳,令全村村民大为震惊」,林鸿发追忆说。「村民在走投无路之馀,唯有向马华公会求助。」

 

林鸿发是较早时遭到法庭罚款的村民之一。他甚得人缘,对村民事务极具热诚,任村民协会筹委会召集人兼睦邻原则委员会主席。

 

时任居銮马华区会主席的黄丕屯、居銮北区国会议员程荣美、州议员罗福元和马华党要萧廷锐等,在村民要求下答应给予协助。在马华区会安排下,村民推举10名代表,由上述4人陪同,前往新山晋见州务大臣陈情。当时肩负重任的10名村民代表是:林鸿发、叶德聘、林宝发、徐冠球、张念、翁金荣、沈爱华、黄权生、詹孝国、李锡粦。

 

州务大臣虽然同情村民处境,答应延长拆屋期限,但坚持非法木屋必须拆除。继后,当局宣佈10月1日为最后限期。9月杪,10名村民代表再度由国州议员陪同,希望寻求更妥善的解决方桉。州务大臣此次并未接见村民代表,只通过国州议员表示将择期亲临居銮。

 

斯时,非法木屋已增加到108间。在居銮苏丹纪念堂与数百名男女老幼村民会面时,州务大臣答应村民暂缓拆迁,并宣佈将拨出和霸王村毗邻的一块保留地,供村民申请,唯一的附带条件是,只有那些在1967年10月1日以前非法搭建木屋者,才被接受申请。

 

这块土地较后被定名为「甘光马日」。当年,甘光马日还只是一片高低不平的荒郊,当局特划定200多块屋地,准备接受村民申请。该地段和霸王村相隔咫尺。

 

然而,人算不如天算。1969年12月,正当村民纷纷办理申请土地手续时,流经居銮市中心的明吉摩河泛滥成灾,洪水淹没河两岸住宅区,许多屋宇被冲毁,灾民流离失所,灾情空前惨重。

 

为安顿河畔毁家的灾黎,当局被迫将霸王村村民大迁移的计划搁置,而把甘光马日屋地优先分配给灾黎重建家园。在第二年开展的疏濬明吉摩河计划下,当局再将受影响的河岸居民迁移到甘光马日去,如此一来,霸王村非法木屋问题即拖延下来。

 

1977年4月进行的一项户口登记,霸王村木屋有188间,男女老幼村民1103名,清一色是华人;其中30馀户以种菜为生,其馀全是工人,在外坡工作者数十人之多,村中学生在居銮各学校受教育。

 

那段时期,表面上看来,霸王村是宁静的,虽然生活清苦,但村民已习惯甘之如饴。唯一悬在村民心头的是霸王村名份未定,因此必须自己组织起来,互相照顾共谋福利。

 

事实上,当时政府推行的睦邻计划原则,最能在霸王村体现出来。村民守望相助,团结亲善,合作推动村内公益的精神,发挥的淋漓尽緻。他们合资4千馀元兴建的睦邻中心,是村民团结的表征。

 

林鸿发和他的睦邻中心委员们为此感到极为自豪。想不到的是,睦邻活动真为霸王村带来了许多实惠。

 

1977年6月,时任居銮县长的苏基曼,正式将霸王村定名为南峇山村(Kampung Gunung Lambak),在村民争取土地的漫长过程中,这项定名虽然不意味霸王村已合法化,但至少已具备了官方的某些认同。

 

另一方面,睦邻计划委员会为方便登记工作,以RT(RUKUN TETANGGA)将所有木屋编号,依序从RT1到RT188号,并争取到居銮县邮政局长的同意,将所有寄往该村的外来邮件交到睦邻中心,然后由睦邻计划各小组组长负责分发给有关村民,使该村14年来首次获得邮政服务。

 

睦邻中心跟着在村中心建成。这是一间面积大约2千平方呎的锌板屋,设有办事处、一个佈告栏,及可以容纳200人集会的礼堂。两盏特别设计的大光灯,在夜间大放光明,村民在礼堂聚集对弈、打乒乓,或看报,或閒话家常,成为村民联络和集会的场合。睦邻中心的杂费开支,由每家村民每月乐捐一令吉支付。村民协会也在不久成立。

 

睦邻中心和村民协会的相继诞生,为南峇山村带来强大的活力。有感于大家的命运如同一条籐上的苦瓜,村民热心参与和积极支持这两个组织,南峇山村俨然成为一个坚强团结和充满活力的社区,全体村民以改变现状为目标。

 

这些年来,南峇山村村民从未放弃争取土地合法化的努力。上世纪七十年代,村民最大的期望是当局能兴建廉价屋,供村民分期付款购置。当时,和林鸿发一样热心村民事务的曾筹,就强烈表达了心愿:「现在百物腾贵,就算政府给予土地,多数村民也无法自资建屋。」

 

另一方面,居住环境卫生也困扰村众。村里没有清粪服务,村民需挖掘土坑做粪池,满溢后再挖新坑,而近在咫尺的水井则是村民食用水的主要来源。

 

1977年年初,当局曾宣佈在南峇山村兴建综合体育中心的计划,引发村民极大震荡,不过这项计划过后无疾而终。

 

随着居銮市东区和西区主要交通孔道――惹兰勿刹,以及哥打丁宜大道的不断发展,周边地区也是新住宅花园纷纷涌现,相较之下,夹在两大道之间的南峇山村,更突显它落后和无奈的一面。

 

1970年代末期,常到霸王村採访,和林鸿发、曾筹等村民有过一段至今难忘的交情。林老爱饮中酒,略黑的脸庞常露出两颊红润,50几岁了,日常以脚踏车出入,人们经常可以在附近马路上,看见他矫健的身影。

 

林老也好客,长年以务农为生,在山区进出,各色野味是他的最爱,既是吃家,也是下厨好手。那些年,每次有好料,他都会通知朋友到家里分享,常相聚的有时任居銮新闻部主任的梁鸿贵、华民事务官李权洪等。

 

时光流淌,半个世纪过去了。回顾过去,郑梅林、林鸿发、曾筹等不少霸王村第一代村民已离开人世。瞻望未来,他们给子女留下的非法木屋村民身份,何时才能摆脱呢?

 

〈后记〉南峇山村,从山林到非法木屋区,50馀年历程,掺杂着村民两三代人的辛酸血泪,有些幸运的村民已择地他迁,但从原先的100馀户到最新的317户,该村面对的问题仍旧根深地固,亟待解决。

 

2011年初,南峇山村土地问题终露出曙光。经过有系统的登记,全村现有317户木屋,将获得州政府发给正式地契,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。让我们预祝,村民要拥有一个合法家园的愿望,能更顺利的实现。

 

作者简介:林方正,1946年出生,星洲日报资深记者。

     居銮中华中学高中第六届毕业校友。

        (作者注:本文于1977年第一次发稿,2011年9月重写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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